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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0/9/6 18:55:04     浏览2335次  
 
 
201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将于11月召开淮安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做好2010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及市职称办的规定和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建设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可按照资格条件向我市建设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建设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省、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长期有效。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则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申报。
  4、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研究生、大学本(专)科毕业后,符合初定条件的,可申请初定相应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级,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不符合初定条件的,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2)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后(2004年取得),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3、申报评审工程师 (建筑师、规划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不符合初定条件的;
 (2)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005年取得)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市(厅)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b)省优秀设计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下同)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c)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2项以上或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继续教育: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论文:企业申报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的人员论文不再要求公开发表,但所提供的论文必须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践,有一定水准,并得到评委的认可。其它申报人员的论文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执行。
其它评审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
  三、保荐人制
  为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改进评价方式,推进职称工作健康发展,从今年起,建设工程工程师资格申报试行保荐人制。保荐人为我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会)委员,详见《保荐人名单》(附件5 ),保荐人名单也将公布在淮安市住建局(原淮安市建设局)网站上。
  建设工程工程师申报人员在申报材料准备好后,先提请有关保荐人对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给与保荐。保荐人须在保荐表(附件6)上签字,保荐人只对保荐表上列举的材料负责。保荐表中未列举的学历、业绩、表彰等材料在评审中将作为无效材料处理。保荐表一式三份,一份由保荐人保存,一份随材料装订提交评委会,一份在市职称办审核材料时交市职称办。保荐表超过一页的,每页保荐人都要签名。
  四、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律不得打印,需手工填写,)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资格报评表一式一份。
  以上二种表格可到市职称办(市政府3号楼333室)购买。
  3、“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一式十五份(选用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__级资格人员简介表)。
  4、“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人填写一份)。同一单位有3人及以上申报的,所在单位还需按中级、助理、员级分级别汇总,其中工程师要按专业类别汇总,并提供电子文档或发电子邮件至是hajsj_xb@sina.com。
  5、任职(助理或员级)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7、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8、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图纸、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9、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10、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必须经过当地人事部门的验证。
  12、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3、单位公示情况。
  14、保荐表一式三份。
  四、对报送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4、14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各县(区)、有关部门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单位审核后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2、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3、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时,在“公示情况”中要如实将公示反映的情况注明。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要符合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可以打印);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5、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1)个人简历;(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5)申报中级职称的要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具体条款。
  6、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7、“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8、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9、县(区) 中级职称申报材料,经由所在县(区)人事局、建设局初审后,由县(区)住建局统一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下同)职称处审核后报送我办。市直申报材料(同一单位有2人以上申报的)由其所在单位送市人社局职称处审核后统一报送我办,我办将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10、上报材料时,需交一张二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照片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我办。
  11、申报材料受理时间:9月21日-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3661569 
  地点:建设大厦1313室。
  12、个人自愿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或其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对申报人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盖章,保荐人对其保荐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并加以签名。所有中、初级申报材料先报经市人社局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办。
  五、评审、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  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申报中级的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申报初级的收取评审费8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18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评审费和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上交我办。
  附件:
  1、江苏省建设专业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见淮安市建设局网站执业资格栏目)
  2、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中、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
  3、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中(初)级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A3纸)
  4、申报材料目录
  5、保荐人名单
  6、保荐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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