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监管,江苏省常州市建设局会同监察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招标代理机构名录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成立政府投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录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名录的审查和发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将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媒体上发布受理申请通知,并列出申请要求。凡符合办法规定要求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均可申请。办公室审查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评审打分,确定初审名单,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领导小组确定名单并上网公布,同时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办法同时规定,常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从名录中产生,由招标人在交易中心采用招标或抽签方式产生。进入名录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法、严重违规、重大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被除名。( 杨洪海 赵怀民 张杰 )
2010年6月18日《中国建设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