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近日开始。
为做好2010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行政机关除外)和身份的限制。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职称外语不作要求。省、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长期有效。
二、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0年7月16日-8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报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170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83600159。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A、符合初定人员按下列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1年,大专毕业3年,中专毕业5年以上且任员级4年以上,均可评定助理级。
中专毕业1年可评定员级。
B、不符合初定人员按下列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1、申报技术员级:大、中专毕业、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申报技术员。
2、申报助理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2)学士学位或具备本科学历、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3)具备大专学历,技术员级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4)中专毕业,技术员级满4年以上,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申报对象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
四、报送材料内容
A、符合初定人员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请用A3纸打印或手填复印后盖章)。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B、不符合初定人员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必须手工填写)。
2、“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请用A3纸打印或手填复印后盖章)。
3、“淮安市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人填写一份)。单位还需按助理、员级分级别汇总,并提供电子表格形式交区职称办。
4、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6、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图纸、鉴定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7、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与复印件)。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9、单位公示情况。
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需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个人自愿申报,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均按要求填写,并留下联系电话。报送时,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携原件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另准备近期免冠二寸免冠(未使用过)一张,并在背面注明姓名,轻轻粘贴在白纸上,并在白纸上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和拟报专业及等级技术资格。
附: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申报初级情况简介表
3、职称申报一览表
4、申报目录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