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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8/9/14 10:59:21     浏览1171次  
 

      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今年12月底前召开淮安市建设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09号)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初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执业注册-职称评审、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专业职称栏目、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本通知附件下载阅览)。
   (二)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09号)。(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scin.gov.cn)-执业注册-职称评审、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业职称栏目、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本通知附件下载阅览)。
符合初定初、中级职称条件的,可申请初定相应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今年起放宽对《资格条件(试行)》中关于学历、资历要求,学历认定等相关问题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专业职称栏目,或登录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打开本通知附件,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建设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建设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等表格。
(二)表格填报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须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一式3份。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申报人准确手工填写信息。在其中每页下方,要有申报人手工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第11组织意见栏,县(区)职称部门和市直主管部门须加盖公章。
2.《建设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须用A3纸打印,一式1份,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建设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
须用A4纸打印,一式1份。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须提供纸质材料一份,承诺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第二分册的首页。
5.《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
须用A4纸打印,贴在档案袋正面。
6.申报初定初、中级技术职称的须提供:(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3份;(2)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5)初定中级的人员如果有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可以提供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三)其他材料要求:
1.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109文中的哪些条款等。
2.任职(助理或员级)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设计或施工方案、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方案合同只需提供该项目说明、方案合同概况、目录、任职或分工及有本人签名且能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起作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其余大量具体化的文本内容、详细表格等不能直接证明本人担任角色所起作用的材料则无需提供。
4.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在公开发表的或在内部刊物刊发的应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会议交流论文(汇编册)(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须有会议组织单位的盖章证明,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工作总结和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原始佐证材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6.学历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8.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8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无纸化评审方式,但还要提交纸质附件材料,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点击首页右下角信息系统栏目考试注册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入平台后,点击网页左下方申报系统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http://hr.jscin.gov.cn),进入后点击右下角职称评审栏目,进行申报信息填写。
(二)网上申报时间:9179:00—93016:00
(三)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各县区建设工程职称部门进行初审并盖章。
由于网上申报需要填写个人信息、工作总结并上传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各类证书及业绩材料扫描件,请各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省网络平台于93016:00准时关闭,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充资料,同时为了避免网络拥堵,请各申报人员于930日前完成网上和纸质申报。
《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四)报送材料时间及要求。2018925日至1010日(双休日除外)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尽早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12联系地址:原建设宾馆二楼210,电话83790531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苏职称办〔20172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二)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精神,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称计算机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今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审核原件,仍然先由各单位及县区人事主管部门严格把关。个人学历、业绩等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四)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71231日。
(五)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将对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网上申报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需附图签及相关说明,要能够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七)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八)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九)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局将不予受理。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的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淮安农行微服务”,点击右下角的“网上缴费”,选择“市级非税缴费”,点击进入输入短信中收到的缴款顺序号;详情请根据网上提示进行操作。
申报人员应对照申报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经初审合格,网上支付成功后,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计300元。
七、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建设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建设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材料目录
6.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018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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