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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2014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05-30 10:42:12     浏览1389次  
 
公司各相关人员:
     根据今年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计划,拟于9月中下旬召开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资格。为了做好本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职称资格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初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初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专业技术员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建设专业助理工程师、助理建筑师、助理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文件规定。

       (二)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

       中级资格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号)文件规定。

       (三)资格条件下载

       初、中级资格条件下载可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scin.gov.cn)-信息系统-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三、申报组织

       (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此次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各项申报组织工作。2014年度建设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纸质申报的方式。

       (二)参加本年度评审的申报人员,需要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

       (三)  201481082016:00。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各县区及有关单位(集团、总公司)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社会其他人员申报由档案所在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进行装订,并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三)《淮安市申报建设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

       (四)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一般应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包括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苏职称〔20109文件中所对应的条款等。

       (五)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命文件、协议合同、竣工验收单、图纸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科研立项课题,应提交立项申请表、阶段性进行情况报告书(含主管部门组织的3位以上同行专家的审查和鉴定意见)。

       (六)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

       (七)申报中级职称需提供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有效成绩证明,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40学时,可以累计计算。

       (十)已实施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管理的专业,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及收费标准

       2014810820为材料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人员汇总表、原件及纸质申报材料、照片一并报送,并缴纳评审费用。

           址:淮安北京北路112号建设大厦1302室。

       联系电话:0517-83661569

       、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截止到20131231。凡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申报。

       (二)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也将对个人申报资料相关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获奖证书以及有关旁证等)。对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但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四)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五)已经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所填内容应与简介表中保持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报送材料中除本通知第五项中(一)、(二)、(三)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

       (七)申报者请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性别(勿污损)。照片由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办。

       (八)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九)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的有关要求,凡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我办不予受理。

       (十)根据评审要求,除资破、学破、转评、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研究员级申报人员必须答辩外,还有部分申报人员随机抽取答辩,凡需要答辩而未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评审会结束将会在建设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发布信息。

       (十一)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根据有关规定作延迟4年以上申报处理。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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